嘉定区档案局2024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规范档案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档案检查工作办法》《上海市档案条例》,结合我区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嘉定区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检查原则
嘉定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是指区档案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检查一般以年度为计划,五年一轮次,采取分批次形式实现全覆盖。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档案局对被检查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各单位应当加强档案工作主体责任,保障档案依法治理有序开展。
(二)坚持整体均衡、公正规范。考虑统筹均衡,原则上对同一单位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不超过1次,区级移交进馆单位实现五年全覆盖。
(三)坚持公开透明、协同高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检查事项公开、检查程序公开、检查结果公开。
(四)坚持依法监管、有案必查。对被举报、投诉,且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检查对象,以及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涉及的检查对象,应及时检查、处理,不受年度执法检查计划频次限制。检查处理结果依法公开。
二、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
1.检查对象: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企业档案部门;承揽区直单位档案服务外包的档案服务企业及其他法定监管对象。2024年行政执法检查不少于20家。
2.检查人员:区档案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档案执法人员。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时,每次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
3.区档案局建立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加强对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检查名录库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检查内容
1.档案工作责任制建立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到期档案依法移交情况;
3.档案安全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
4.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情况。
四、检查时间
2024年6月-7月,具体检查对象、时间以《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为准。
五、检查程序
行政执法检查主要分为全面自查、现场检查、整改规范、情况报告四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区档案局制发《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自查表》至受检单位。受检单位如实填报《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自查表》,并提前书面报送区档案局。
(二)现场检查。实地检查包括递交行政检查告知书、开展检查、反馈结果三个环节。
1.递交行政检查告知书。开展实地执法检查时,区档案局向受检单位当面递交《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告知书》,回执由受检单位人员签字,执法人员带回留档。
2.开展检查。
(1)听取受检单位档案工作情况汇报。主要包括检查内容中明确的相关工作情况;
(2)察看档案工作场所、档案库房、设施设备、安全保管等情况;
(3)抽检档案实体、目录资料等开展检查;
(4)对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通过行政执法记录仪做好记录。
3.反馈结果。实施行政执法检查的执法人员口头反馈检查结果。受检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执法人员如实记录并形成《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现场记录单》,由行政执法人员和受检单位人员双方签字确认。
(三)整改规范。
1.行政执法人员在实地检查之后7个工作日内向受检单位制发《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意见书》。对于受检单位有符合责令限期整改情形的,区档案局将制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区档案局根据相关规定将检查结果在“上海嘉定档案志鉴”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受检单位应自收到《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将适时开展档案行政检查回头看。对无故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受检单位收到《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应当在标明的期限内向区档案局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当提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
4.执法人员回头看实地检查时填写《回头看实地检查记录单》,针对未整改事项并提出相关要求。对拒不整改或者逾期未整改的,区档案局将依据《档案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四)情况报告。
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区档案局应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总,形成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在10月底前报市档案局,并抄送区司法局。
六、违纪违法处理
1.对检查中发现涉嫌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责任轻微、能够立即纠正的,当场予以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限期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理。
2.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档案损毁、丢失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3.检查人员在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内容确有需要增加或变更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市档案主管部门、区法治工作部门要求适时动态调整。
嘉定区档案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