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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档案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日期:2023-03-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嘉定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内容,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项:延期移交档案审批。法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的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尚未有具体行政许可事项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我局行政许可具体工作职能科室设在监督指导科。计划实行三级审查制度:由科室负责人对行政许可进行初步审查,形成初步审查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查,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查,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上海市嘉定区档案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