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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解读之一:全国人大法工委解读新修订档案法

日期: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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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6月23日报道,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档案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什么修改档案法?主要作了哪些修改?修改后的档案法对推进档案开放与利用、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保障档案安全作出哪些规定?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一级巡视员张桂龙作了具体解读。

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新要求

档案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是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据。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档案事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档案法迫切需要修订。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档案工作实践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档案形成主体逐渐多元化,除机关、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外,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在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中也形成了大量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归档范围和档案管理责任。

二是,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档案快速发展,档案工作从传统实体管理逐渐转向数字管理,适应时代发展,反映时代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特别是明确电子档案的地位和作用。

三是,档案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人民群众利用档案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应当进一步加大档案开放与利用的力度,努力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服务。

修订后的档案法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