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档案局公布十二项行政权力
行政处罚五项:
1、对擅自出卖或转让档案的处罚;
2、对涂改、伪造档案的处罚;
3、对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国家所有档案的处罚;
4、对倒卖档案牟利或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处罚;
5、对损毁、丢失国家所有档案的处罚;
其他权力7项:
1、对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涂改、伪造档案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赔偿;
2、对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
3、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责令限期改正;
4、对将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归档的责令限期改正;
5、对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
6、对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限期改正;
7、对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