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编制方法(10号令解读之一)
2012年12月,国家档案局印发了《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令)。2013年4月又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要求各企业用3年的时间完成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以下简称“保管期限表”)的编制,这是贯彻实施10号令的关键和重要环节。国家档案局从2013年开始已着手中央管理企业管理类保管期限表的编制指导与审核工作。截止到2014年底,共完成20家中央管理企业管理类保管期限表的审核批准。但在指导与审核过程中发现,不少企业仍未很好掌握编制保管期限表的正确方法和技巧,至使编制出的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质量不高。本文就企业如何开展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工作中存在问题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过程进行讨论,以供大家参考。(转自国家档案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