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档案馆关于征集对口帮扶工作档案资料的公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嘉定区先后与云南、重庆、西藏、新疆、四川和青海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展现嘉定区对口帮扶工作成果,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持续推动与青海省果洛州久治县,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武定县“三州九县”的对口帮扶工作,区合作交流办与区档案局拟联合举办嘉定区对口帮扶工作成果暨档案史料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档案资料。
一、征集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集中征集,此后转入常态化征集。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主要围绕嘉定区(含原嘉定县)与以下地区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相关档案资料:
1.四川省万县市五桥区:后调整为重庆万县区五桥管委会、万州区五桥管委会、万州区五桥移民开发区,现为重庆市万州区五桥街道;
2.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拉孜县:现属日喀则市拉孜县;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
4.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现为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
5.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
6.四川省都江堰市中兴镇:现为都江堰市玉堂街道;
7.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县;
8.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及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武定县。
三、征集内容
(一)文字资料
1.赴各地帮扶期间产生的文件资料、项目资料、图书报刊资料等;
2.赴各地帮扶期间的个人工作文件、总结、笔记、个人日记、文章手稿及口述回忆文章、帮扶干部个人家书等;
3.在各地帮扶期间获得的表彰荣誉及相关事迹材料;
4.在各地帮扶期间创作的关于帮扶工作生活的文学作品、新闻媒体对帮扶工作和工作人员的报道、公众号推送的与帮扶工作有关的文章和图片。
(二)影音资料
主要包括在帮扶期间拍摄的工作照片、工作视频和创作、收藏的摄影作品。影音资料要集中反映:
1.对口帮扶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等;
2.参与帮扶项目的建设过程和成果;
3.体现帮扶地区风土民情、新旧面貌对比等。
(三)实物资料
1.对口帮扶期间获得的奖杯、奖牌、证书等荣誉性实物;
2.帮扶期间创作或收藏的书画、歌曲、诗歌等作品及手稿;
3.帮扶期间收藏的纪念品、宣传品等;
4.帮扶地区群众制作的用于体现帮扶成果、表达感谢之情的手工艺品、锦旗、牌匾、摄影作品、剪纸手艺、书法绘画、文创作品等。
四、征集要求
1.提供的文字资料中请注明提供者姓名、帮扶时间、帮扶地点、帮扶时所在单位及职务、现任单位及职务、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2.提供的影音资料请附简短的内容说明,并请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摄影者。
3.提供的实物要有简短的内容说明,荣誉性实物请注明荣誉名称、颁发机关和颁发时间。书画等创作类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创作时间和创作者。
4.信息资料有电子版的可提供电子版,没有电子版的可提供纸质版。
五、征集方式
1.捐赠。所有人直接将档案资料向嘉定区档案馆捐赠,嘉定区档案馆向其颁发捐赠证书。
2.复制。所有人暂无捐赠意愿的,经本人同意可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征集。
六、说明事项
1.档案资料所有人应保证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可靠,保证其所有权真实、合法。
2.捐赠的档案资料经鉴定收为馆藏后,将永久保存于嘉定区档案馆,捐赠者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3.嘉定区档案馆将积极采取举办展览、拍摄专题片、编印史料汇编、组织研学活动等方式对征集档案资料进行开发利用和宣传推介,并向被征集者反馈相关开发利用成果。
七、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及有关个人来馆、来电或来函联系。
联 系 人:嘉定区档案馆征集编研科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69989059
电子邮箱:kidmike@163.com
联系地址:嘉定区档案馆(嘉定区嘉戬公路116号)
嘉定区档案局(档案馆)
嘉定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