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档案馆关于向社会开放档案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的规定,本馆已先后向社会开放了17批档案。经批准,即日起向社会开放第18批档案。现将开放档案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向社会开放第18批档案(1996—1997年)共计3773卷。
二、开放档案查阅办法:单位和个人持合法证明可来本馆查阅。
三、查阅开放档案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8:30—16:30(节假日除外)
四、地址:嘉定区嘉戬公路116号一楼
上海市嘉定区档案馆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