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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档案馆关于向社会开放档案的通告

日期:2023-1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的规定,本馆已先后向社会开放了17批档案。经批准,即日起向社会开放第18批档案。现将开放档案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向社会开放第18批档案(1996—1997年)共计3773卷。

二、开放档案查阅办法:单位和个人持合法证明可来本馆查阅。

三、查阅开放档案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8:30—16:30(节假日除外)

四、地址:嘉定区嘉戬公路116号一楼

 

 

上海市嘉定区档案馆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