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档案馆关于查档利用服务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档案查阅利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单位和个人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等合法证明,可以申请利用档案馆已经开放的档案。
2、公民利用记载与本人有关的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农民建房申请表、入(退)伍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公证等证明性未开放民生类档案,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到档案馆办理申请手续。
3、公民和组织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非民生类档案,应当凭公民本人所在街道(镇)以上组织或本组织的介绍信,到档案馆办理申请手续,档案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就是否准予利用档案做出答复。
4、本单位查档无需提供村居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8:30—11:30
查档电话:021-69989056
嘉定区档案馆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