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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7年07月14日 | 主题分类: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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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档案人员岗位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单位应派员参加档案人员岗位业务培训,并取得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区档案局亦将参加档案人员岗位业务培训作为对各单位档案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但近年来,为了规范行政机关举办的各类培训,原由区档案局举办的档案人员岗位业务培训已取消,为此,各单位可以组织档案人员自行选择至市档案培训中心(斜土东路348号,咨询电话53073510*7013)或上海新青年进修学院(嘉定区塔城路228号601室,咨询电话59523315,www.shxqn.com)报名参加培训。
嘉定区档案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