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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档案局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

日期:2023-09-26 点击数: 来源:上海嘉定

为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9月26日,嘉定区档案局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海市档案条例》,开展理论学习。区档案局全体班子领导参加会议,区档案局党总支书记、局(馆)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周万春主持并讲话。

周万春指出,新《档案法》和《上海市档案条例》体现了党和国家意志。新《档案法》第一条新增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表述,反映了新时代背景下国家治理对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重要支撑和保障。从“档案管理”转向“档案治理”,是档案工作的发展必然趋势。

新《档案法》和《上海市档案条例》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随着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不断现代化以及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近些年来,档案工作面临着愈来愈多新问题、新课题、新挑战。修订后的档案法新增“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两个专章,其中第五章“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将提升档案信息化水平作为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心予以倡导和规范,为档案工作变革与转型、创新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今年,“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将纳入对我区的考核工作指标,必须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

新《档案法》和《上海市档案条例》为做好档案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新修订档案法增加了档案宣传教育条款,将档案工作的资政功能明确写进了法律,强调了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相关档案的研究整理和开发利用等,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作为一名档案工作者,要把掌握和运用档案法作为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必备素质和能力。要按照新档案法的要求,前瞻性地思考或调整设计在新修订档案法框架下档案局、档案馆的相关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从而确保新修订档案法从法规层面切实全面落实到工作层面,推动工作更高质量、更高效率发展。

会上,副局长仝西占、副局长王佳丽重点交流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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