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档案馆关于向社会开放档案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的规定,本馆已先后向社会开放了16批档案。经批准,即日起向社会开放第17批档案。现将开放档案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向社会开放的第17批档案(1991年~1995年)共计7929卷,其中内容有关于嘉定撤县建区期间的工农业生产、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文教卫生、科技体育等方面。
二、开放档案查阅办法: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来本馆查阅。
三、查阅开放档案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8:30—16:30(节假日除外)。
四、嘉定区档案馆地址:嘉定区墅沟路2003号。
上海市嘉定区档案馆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