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 编纂规划
上海市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编纂规划(2017-2025)
沪志办〔2018〕1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及《上海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文件精神,大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功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修志为用的原则,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各区乡镇、街道、村落及行业的历史与现状,使编纂的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成为具有科学性、时代性、资料性和权威性的社会主义新志书。
二、实施背景
区县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是地方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市、县三级志书的延伸与补充。做好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的编修工作,是新形势下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随着城镇化进程及行业整合的发展,新农村建造的深入推进,上海各区乡镇街道村庄及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编修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是抢救不断消失的村落文化需要,也是反映新型城镇化建设和行业变化的内在要求;做好编修工作,系统梳理记载本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体现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自身史料价值和研究价值,追溯历史渊源,总结发展经验,有利于从前人奋斗历程中汲取能量,鉴古开来,有利于激发人民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园的热情,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当前,国家积极倡导开展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的编纂。《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强调“重视军事、武警及其他各类专业志鉴、民族地区地方志、乡镇村志和地方史编纂工作”,“指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志书编纂工作,做好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组织编纂工作”。《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强调“加强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修,加强地方史编写和边疆历史地理研究。完成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出版工作。开展旧志整理和部分有条件的镇志、村志编纂”等等。随着国家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有序推进,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的编纂正在全国各地同步开展。
多年来,上海各区均根据自身实际,陆续开展了一些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的编修,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重视程度、统筹规划、经费保障、理论支撑、人员队伍、编修进度、内容质量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发展不平衡、进度不协调、内容不全面、质量参差不齐等现象突出。同时,因历史上本身对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的编修重视程度不够,各项保障措施先天不足,其推进力度存在着不少难点。因此,在新形势下,各级政府要把编修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编修工作。
三、编修原则
(一)坚持依法修志的原则。严格遵守《地方志工作条例》《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及各区颁布的地方志工作规范,严格履行评审验收程序。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系统详细客观地记录发展历程,体现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既要客观反映本地的成绩与经验,也要客观地反映不足与教训。
(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把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贯穿于志书编修过程中,着力提高志书质量,正确处理好质量和进度的关系。
(四)坚持分批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区应根据本地情况,做好科学规划,做到分批推进分类指导,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
四、工作目标
(一)进度目标:
“十三五”期间,以“全覆盖、成系列、有特色”为导向,坚持连续编修原则,做好符合编修条件的乡镇街道志和专业志编纂规划并加以推进;
“十四五”期间,符合编修条件的乡镇街道志和专业志编纂基本完成;
“十三五”和“十四五”期间,村志编纂坚持以点带面,挖掘潜力,不断扩大成果。
(二)分类目标:把握好宏观进度,分类指导乡镇街道村志和专业志的有序编纂。
(三)形式目标:以志书为主要形式,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载体形式。积极参与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
五、编修要求
(一)各区地方志办公室统筹规划本行政区域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的编修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任务要求、轻重缓急,认真推进编修工作。视行政区域和行业变化,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一般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启动编修。
(二)体例上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志书名称冠以下限时的规范的行政区域名称;以本行政区域为记述范围,越境不书。不随意突破志书的上限和下限,严格控制上溯或下延。合理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述而不论,生不立传。入选中国名镇名村志文化工程的志书编修遵循其编纂规定。
(三)内容要记述完整,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详略得当,重点突出;注意突出各地个性特点,鼓励创新,对于历史特性、时代特点、地方特色等个性内容的记述,可以适当打破常规。
(四)入志资料应丰富、真实、准确、典型,能够反映事物发生、发展、演变过程,补区县志所不足。注重选用特色资料、微观资料,注重收录调查资料和口述资料。注重使用原始资料,重要资料来源注明出处,有歧义但不可或缺的资料,要一并收录。
(五)行文要严谨朴实、简洁流畅,可读性强。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文字、数字、量和单位、标点符号的用法等符合国家有关出版规定;使用规范汉字和现代语体文记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机构组织实施、责任主体具体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区地方志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发动、统筹规划、培训指导、评审验收等工作。各乡镇街道村成立各乡镇街道村志编纂委员会,各委办局与行业成立各专业志编纂委员会。
(二)强化修志保障。乡镇街道村和专业志主管部门是各志书编纂的责任主体,要把志书编修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发展规划,列入目标任务考核,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撑。
(三)加强修志队伍建设。各区地方志办公室要充分创造条件,根据整体工作进度和单位实际,分阶段、分专题、分层次开展对乡镇街道村志和专业志主编、主笔及参与修志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动员专家学者、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以及知情人、当事者参与乡镇街道村志及专业志编修工作。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